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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2412

    为加快推荐新疆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为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塔里木大学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

    一、招生计划

序号

所需博士学科代码与名称

需求人数

需求院校

1

080702 热能工程

1

新疆大学

2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1

昌吉学院

3

080801电机与电器

1

塔里木大学

    二、生源范围

已经取得我校2015年上述计划学科拟录取资格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已按《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生普通招考招生工作办法》要求完成报名且打算报考上述计划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三、申报材料提交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申请表》(附件1,点击下载)一份,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有报考意向的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楼30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录取

    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少于8年(含)。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