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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07-29浏览次数:45502

研院发[2019]58

  

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贯通式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有利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如下:

1.硕博连读的招收对象为本校非应届硕士生,具体选拔方式以学校当年的文件为准。

2.硕博连读学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可先期与优秀博士生导师进行互选。硕博连读资格确定后,次年取得博士生学籍。

3.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学籍后开始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

4.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学籍前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博士生综合考评,考评方式和内容按我校博士生综合考评的有关要求进行。通过考评的学生继续进行博士生阶段的科研和论文工作,在完成各培养环节要求,并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因综合考评不通过等特殊原因,可在硕士基本学习年限结束时转为硕士生培养,有关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培养,按硕士生学籍进行管理,自入学起学习年限延长一年;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达到硕博连读生发表学术文章的要求(具体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6.硕博连读生占用导师在学生取得博士学籍年份的博士生招生名额。

本规定自2020年硕博连读生起开始执行,此前发布的关于硕博连读生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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