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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11浏览次数:109735

研院发[2020]33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使我校有志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读优秀硕士生尽早确认博士生资格,同时便于导师招收本校优秀在读硕士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我校在非应届毕业硕士生中进行硕博连读选拔,在应届毕业硕士生中进行推荐攻博选拔。2021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基本政策

1、硕博连读面向我校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进行选拔,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下一年度转为博士学籍。学校鼓励非应届毕业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9]58号)。

2、推荐攻博面向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选拔,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可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3、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自2019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满足相应报考条件的在读学生也可以申报,有关要求详见本年度具体工作办法。

4、本次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学生占导师2021年招生名额。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推荐免试入学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

2、我校非应届毕业硕士生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基本条件为:

1)推免生原则上须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

2)统考生入学时的录取成绩原则上排名前30%

3、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17月份毕业)有资格申请推荐攻博,基本条件为:

1)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各类考核无不合格;

2)基本奖学金评定成绩原则上排名前70%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申请的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生完全相同,但需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术型硕士生培养方案中制定的学位课程,具体要求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具体要求为: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

2)经过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领导小组”,下同)审核确定;

3以上申请和材料需妥善留档备查。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报名结束后,申请者向申请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推荐攻博(硕博连读)报名表》一份;

2)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1);

3)报考导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并打印签字;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两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为不同老师,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撰写;

5)以具有学术专长身份申请的申请者,还需按第二条申请条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8)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期刊封皮和目录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填写要求),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已经被EISCI收录,还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SCI刊源,但论文尚未刊出,则需提供期刊为EI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以及文章DOI出版号;

9)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10)本科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本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3)和硕士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按顺序添加目录,依据学位论文装订要求胶装后提交给申请学院,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2、材料审核

学校基本奖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各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条件的要求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形式可以采取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分数和方式由各学院确定,考核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如采取网络远程考核,还需进行录屏)。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排序结果,并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不安排全校统一的外语考试,各学院可参照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外语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等,结合对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情况,综合评定申请者的外语水平。

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由学院确定并通知。

4、录取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对于生源特别优秀、有重大科研需求和新引进人才等其它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调节计划,由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和综合考核排序细则等,并在系统中上传。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参加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组织的“申请-考核”选拔,但需重新报名和提交材料。

  

五、时间安排

2021年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95-22

申请者报名,并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

928日前

各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对外公布和报研究生院备案

929-1013

各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对外公布和报研究生院备案

10月下旬

组织录取,确定培养基金类型、并签订录取协议

11

发放春季学期入学录取通知书,秋季学期入学录取通知书预计约在20216月中旬发放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路老师联系电话:0451-86414004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