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请者须具备在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完成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业的学习经历。
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
二、有关说明
1. 本次“申请-考核”接受申请报考全日制博士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博士生以及国家和学校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生(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海外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直接攻博(仅部分学科招收,可具体咨询对应学科)、联合培养、卓工专项等)。
2. 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本次招生为补充招生,考生报考前需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哈工大(深圳)本次仅有部分学科需要进行补充招生,具体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看。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点击进入(4月10-19日开放)。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务必下载、阅读系统填写要求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申请者需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申请者完成填报后从报名系统导出并签字确认。
(2)《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一份,由报考导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毕后导出并签字确认。
(3)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1.doc)两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为不同老师,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撰写。
(4)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生)。
(8)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期刊封皮和目录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填写要求),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已经被EI或SCI收录,还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以及文章DOI出版号。
(9)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10)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及相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生硕士提供在籍学生证和学籍验证报告复印件。
(11)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doc),其他申请者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1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按顺序整理后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报名无效。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材料审核
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3.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1)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3)IELTS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4)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5)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
(8)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外语专业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9)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分数和方式由各学院、学部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
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1)考生本人“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3.doc)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5)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6)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7)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5.录取
各学院、学部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将在2023年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2023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 | 内 容 |
4月10日-4月19日 | 申请者进行网上报名 |
4月20日-5月5日 | 材料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
5月6日-15日 | 学科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关注报考学院网站或咨询报考学院。 |
5月中下旬 | 组织录取,确定培养基金类型、调取考生档案、并签订录取协议 |
6月中下旬 | 发放秋季学期录取通知书 |
注:以上时间及安排将视具体工作进程情况进行调整。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7日
相关文件通知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