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委托培养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包括:工程硕士、MBA(单证)、MP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别,入学参加GCT考试,毕业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等。这部分考生需加试数学(高等数学和数值分析各占50%),获MBA、MPA硕士学位报考管理类学科的考生除外。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分网上报名(网址:http://yzb.hit.edu.cn)和报名确认两部分,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
2009年博士生第一次公开招考网上报名时间:
2.报名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
(1)对哈尔滨以外考生,采取邮寄报考材料的方式进行确认。需邮寄的报考材料有:网上报名信息卡一份(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费银行汇款回执。外地考生报名费通过银行汇款(报名费:150元),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开户行:工商行哈尔滨市大直街支行,银行帐号:3500040109008900513,汇款用途请写博士生报名费。邮寄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 邮编:150001);邮寄截止时间为
(2)对哈尔滨地区考生,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流程请届时在网上查阅相关通知。
(3)报名结束两周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有效,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其它时间不接受报考材料是否收到和报名是否有效的查询。另外,有关考场、成绩和录取等相关信息都将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考试前进行,请届时留意相关通知。
4.专业综合考试、复试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综合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需向相关院(系)递交以下材料: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请仔细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其中登记表的内容应与采集卡一致,如有错误将以采集卡为准。在职考生在登记表的报考意见栏内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应届考生在报考意见栏内加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信息采集卡。
(3)两名与本学科有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5)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论文、专著和获奖证书等。
(1)、(3)项所需表格在网上报名时段内下载;(2)项所需表格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5)项所需材料应届考生无须提交。考生被录取后,以上材料将存入考生的个人档案中。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专业综合考试由报考的院系组织进行,具体内容可与报考的院(系)联系或登录各(院)系网站查询。
(2)初试时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以笔试为主。外国语考试题型主要为阅读理解和科技文章的翻译,包括外译汉与汉译外。
(3)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在复试总成绩中包括导师对自己考生的评价分。
2.考试时间
2009年博士生第一次公开招考考试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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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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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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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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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届时见相关通知 |
专业综合考试 |
2009年博士生公开招考是否安排第二次招生,将视第一次招生录取情况而定,请关注哈工大研招办网站相关通知。
3.考试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将在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属学科,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5名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考生考取后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五、关于公派出国留学
2007年1月初,我校与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协议,自2007年至2011年,我校每年将选派150名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大约各占50%,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提供路费及生活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从我校在读硕士生中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生从我校在读博士生中选拔。 2008年,我校共有154名硕士毕业生获得资助,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3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71 人。留学的院校有美国的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英国曼彻斯待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
六、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支持
为给优秀博士生创造更多的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的机会,使其开阔视野,接触前沿,从而促进高质量创新型博士生的培养,学校设立了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在国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会议,每年设A类基金(额度1.0万元)200个,B类基金(额度0.5万元)100个。
七、有关委托培养的说明
委托培养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生每年1万元,按四年收取。委培生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
八、其他说明
各学科招生名额为参考数,根据报考情况将作适当调整。兼职导师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设置办法进行招生。
九、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报名及考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各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均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要求一致。所不同的是:
1)在网上报名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报考的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外语考试语种均为英语;
3)考试地点在深圳研究生院
4)在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的导师信息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学科及招生教授名单http://xsfzc.hitsz.edu.cn/bs/09bszs.htm 。深圳研究生院招生指标包含在校本部各对应学科招生指标之内。
2.录取、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录取标准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录取标准一致,采取志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针对
3.奖助学金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住宿条件
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内有三栋高层学生公寓、其中一栋博士生公寓、二栋硕士生公寓,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和超市的总建筑面积为2.
5.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情况
深圳研究生院作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化办学的窗口,积极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同国外大学的合作办学。目前已经与美国、英国、日本等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采取“1+
6. 报考相关信息请登陆如下网站查看: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hitsz.edu.cn,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站http://xsfzc.hitsz.edu.cn/bs.asp 。
十、联系方式
1.校本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善宝 宋清臣 杨郁茜 李文彬 电话:0451-86414004 传真:0451-86415167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E-mail:bzb@hit.edu.cn 哈工大研究生院网址:http://hitgs.hit.edu.cn 哈工大研究生招生办网址:http://yzb.hit.edu.cn
2.深圳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雁 俞晓国 联系电话:0755-26033759 传真:0755-26033874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B栋201室学生发展处
邮编:518055
电子邮件:yzb@hitsz.edu.cn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hit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