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界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和C类考生界定如下: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C类考生:目前在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