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初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2-10-17浏览:123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研院发[2012]10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有关说明如下:

    1、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对象为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及非委培的博士研究生,各院(系)和研究生院将在学科考核和录取阶段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复审。除“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材料外,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申请者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失去“申请-考核”资格,但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申请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提供证明材料但未按规定将档案等转入我校,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和今后参加我校各类博士生招生的资格。

    2、10月20日-30日,资格初审通过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申请者有资格进入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阶段。各院(系)工作方案已在网上公布,可供查询,网址: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386

    3、11月23日~12月23日,失去“申请-考核”资格的申请者可登陆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