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可根据教育规定(参见 教学[2015]9号《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享受一定加分政策。这部分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在复试前向所在院(系)和校研招办提出申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可根据教育规定(参见 教学[2015]9号《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享受一定加分政策。这部分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在复试前向所在院(系)和校研招办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