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11号)规定,结合我校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关校内外调剂录取工作的要求如下:
1、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满足调入学科要求。
(6)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
(1)同院(系)或同学科内的调剂由各院(系)在本单位内组织完成。
(2)跨院(系)调剂的方案由校研招办统一对外公布。
(3)跨院(系)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进行报名。
(4)调出院(系)确认考生确实被复试淘汰后同意调出,考生需及时联系调出院系办理相关事宜;
(5)调入院(系)确定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院(系)将通知考生参加的复试相关事宜。
(6)复试结束后,各院(系)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各院(系)对外公布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3、校外调剂
(1)调入院(系)将调剂方案报校研招办对外公布。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学校调剂系统进行预报名,调入院(系)确定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院(系)应将通过系统、电话、网络多种渠道通知考生。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报名结束后,各院(系)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后组织考生复试。
(4)各院(系)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报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官网进行公示。
(5)完成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将视为无效。
4、各学科的调剂方案(持续更新)
除生源不足学科外,为改善学科生源结构,学校预留少量专项指标用于部分学科调剂校外优秀生源。各学科的调剂方案将根据生源缺额情况即时更新,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对应学科直接通知考生,请持续关注。
1、哈工大(深圳)0801力学学科(校内调剂-已结束)
2、哈工大(深圳)085206动力工程学科(校内调剂-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