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7年第二次“申请-考核”专家审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7-04-13浏览:4235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现予以公布(见下附件),非定向类考生名单由各学院审核后陆续更新。

    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部分考生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考试地点可通过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查看。学科综合考试时间定于4月月22日下午-4月23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咨询报考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请于4月20日登陆研招办“博士申请考核考场查询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在考试期间,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1.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 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 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

        4. 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5. 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

        6. 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附件1申请考核——通过专家组审核的定向类考生名单

        附件2:申请考核——通过专家组审核的非定向类考生名单(陆续更新)

仪器科学与技术系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系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理学院(物理系)

理学院(数学系)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航天(力学)

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

航天(航空宇航)

航天 (电子科学与技术)  

化工学院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院

深圳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