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
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
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录取到威海校区或哈工大(深圳)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
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联系电话:0451-86414090转户籍科)。录取到威海校区或哈工大(深圳)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
3、档案关系: 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工资关系。定向就业类硕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不需转入我校。
4、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统计: 我校部分院(系)会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外地考生的硕士录取通知书(哈市考生根据院系通知自行领取),外地考生(含推免硕士及直博生)请根据院(系)相关通知,及时登录采集系统(http://219.217.226.146:5254/tzs/)填报邮寄地址。
后续录取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待国家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6月中下旬按照网上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部分院系须自行领取,以院系通知为准),届时请务必及时查收!如在此之前,需要提前使用调档函,可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联系方式)办理。
附:部分院(系)通知书邮寄地址采集及发放说明(陆续更新)
1、航天学院
2、计算机学院
3、机电学院
4、材料学院
5、管理学院(不含MBA、MPA、EMBA)
7、土木工程学院
9、哈工大(深圳)
10、电气学院(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系)
12、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13、市政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