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

时间:2017-11-17浏览:8654

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

    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

    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

    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联系电话:0451-86414090转户籍科)。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

    3、档案关系: 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8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

后续录取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2018年春季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12月中下旬按照报考时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如邮寄地址有变化,可在发放通知公布后联系院系进行修改。需要提前使用调档函的考生可自行下载调档函(调档函.doc)后与报考院系联系盖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