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科技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加强基础理论和进一步学习、提高的需要,2017年我校继续接收校外在职人员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
1、旁听资格
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人员应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4年7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学习方式
学习人员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同堂听课,同堂考试。课程学习应在入学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四年内完成,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
3、学位申请
学习人员若希望申请硕士学位,需在我校完成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申请学位的课程学分要求后(包括外国语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部分学科需要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水平考试通过后方有资格继续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需在课程学习有效期内通过。
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相关规定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4、报名注意事项
持“同等学力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单位介绍信、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5-6月份每星期一、三下午14:00-16:30来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
学科目录可参见研招办发布的“2017年哈工大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招生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填写专业名称,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和南科大的学科不在接收范围内。(网址http://yzb.hit.edu.cn/article/list/view/id/469 )
有关问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解释。
具体接收办法,参见《关于接收在职人员旁听硕士生课程的有关规定》(http://myweb.hit.edu.cn/_s49/a7/41/c3388a108353/page.psp)。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基本情况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