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工大硕士生招生接收校内外调剂信息通知

时间:2019-03-12浏览:194645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9]9)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关校内外调剂录取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满足调入学科要求。

6、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二、校内调剂

1、同院(系)或同学科内的调剂由各院(系)在本单位内组织完成。

2、跨院(系)调剂的方案由校研招办统一对外公布。

3、跨院(系)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进行报名。

4、调出院(系)同意调出,考生需及时联系调出院系办理相关事宜。

5、调入院(系)确定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由院(系)通知考生参加的复试相关事宜。

6、复试结束后,各院(系)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各院(系)对外公布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三、校外调剂

1、接收院(系)将调剂方案报校研招办对外公布。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学校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意向报名,调入院(系)汇总调剂意向名单。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报名结束后,各院(系)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后组织考生复试,由院(系)具体通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相关事宜。

4、各院(系)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报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各院(系)对外公布。

5、未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的校外调剂考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各学科的调剂方案(持续更新)

      各学科的调剂方案将根据生源缺额情况即时更新,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及录取等事宜由对应学科通知考生,未通过审核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校外调剂)-(已结束)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校内外调剂)-(已结束) 

    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外调剂)-(已结束)

    航天学院-力学学科(调剂已结束)

    威海校区-船舶与海洋工程(调剂已结束)

    威海校区-海洋科学(调剂已结束

    威海校区-物理学(调剂已结束)

    校本部-物理学(调剂已结束)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调剂已结束)

    威海校区-数学学科(调剂已结束)

    深圳校区-设计艺术学(1305)(调剂已结束)

    深圳校区-物理学(校外调剂)-(第一轮调剂结束)

    深圳校区-外国语言文学(调剂已结束)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硕(非全日制)(校外调剂-已结束)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调剂已结束)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调剂已结束)       

    深圳校区-物理学(第二轮调剂结束)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校外调剂第三轮)(已结束)

    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外调剂第三轮)-(已结束)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硕(非全日制)(校外调剂第二轮)-(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