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拟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各学院与校区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还需设立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根据远程考核与疫情防控特殊要求,相应设立远程考核考务组、远程考核技术组、疫情防控工作组。
二、考核办法
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自2016年开始,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继续采取“申请-考核”方式进行(第一次招生已在2019年10月完成)。第二次招生报名工作目前已结束,后续将进行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等环节。本次考核将原线下进行的“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改为网络远程考核,分为“线上外语水平考核”和“线上综合考核”两个环节,主要采取线上面试等方式,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线上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线上综合考核”对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线上外语水平考核”不少于10分钟,“线上综合考核”不少于20分钟。
各学院将提前对考生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线上审核,考前在考场内对考生身份进行确认,并在入学后进行再次复核。具体要求、考核内容和办法、考核平台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后续各学院将发布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其他事宜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录取规则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对于生源特别优秀、有重大科研需求和新引进人才等其它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调节计划,由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拟录取的申请者将在2020年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6月3日前 | 各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对外公布和报研究生院备案 |
6月18日前 | 各学院组织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对外公布和报研究生院备案 |
7月上旬 | 组织录取,确定培养基金类型、调取考生档案、并签订录取协议 |
7月中下旬 | 研究生院与相应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进行全面核查 |
7月下旬 | 发放秋季学期录取通知书 |
以上工作安排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