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第二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1-04-19浏览:27785

各位考生:

2021年我校第二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根据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材料审核的名单,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名单由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网站链接见下),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少干计划通过材料名单见附件(点击下载.xls)。

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部分考生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420日可登陆研招办“申请考核博士报名系统”——“外语考场查询/准考证打印”模块,查询是否需要参加外语考核,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咨询报考学院。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1)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表”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

5)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6)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7)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各学院网站链接: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物理学院

数学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航天(力学)

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

航天(航空宇航)

航天 (电子科学与技术)  

化工学院

环境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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