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10-09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我校2026年将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少干计划共计21名,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省计划如下: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南

广西

贵州

云南

甘肃

青海

2

2

2

2

2

2

2

2

2

3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青海等3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贵州、云南、甘肃等3省的少数民族考生,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4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及统考报名

1、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考往年通知要求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10990010242200,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

2、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统考报名。考生需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四、复试和录取

1少干计划招生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原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复试和录取要求。

2、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五、其他事项

1、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我校规定执行。

2、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