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中国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须在复试时提交)。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生类别及学科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
1. 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仅商学院的部分学科方向招收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其他所有学科及领域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初试统考科目可点击
2026港澳台硕士简章.zip查看。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
1. 我校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及初试科目请查询
博士招生目录.pdf。
2. 初试统考科目:社会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艺术学)为综合能力(一),其他所有学科为综合能力(二)。
3. 报考博士的同学请务必提前征得博士生导师同意,导师招生情况请点击【博士招生章程】查看。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
2.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须在2026年1月2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及确认相关事宜请具体咨询相关报考点。
(三)报考点
1.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 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7389,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潘健业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在上述报考地点任选其一,并在该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6年4月1日至4月1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我校初试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一)或综合能力(二),考试指南请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看。
初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前考生须按学校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重点考查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复试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及要求我校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考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具体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按学校要求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相关具体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86 451-86413971。
七、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详见
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pdf;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十、其他说明
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格物楼721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86 451-86416113
传真:+86 451-86415167
E—mail: hityz@hi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