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鹏城国家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春季招生项目简介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科研联合攻关,鹏城国家实验室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面向通信、网络和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招生学科及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学科为光学工程(0803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7300)、智能科学与技术(087600),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为电子信息(085400)。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及学校下达计划确定。招生导师详见报名系统。
二、报考流程
申请人需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的报考条件以及《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 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申请条件。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网上报名时“报考专业所在院系”选择“鹏城实验室联培(深圳)”,专项计划选择“鹏城实验室”,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参与联合培养项目招生。
“申请-考核”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等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1. 联合培养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修业年限为4年。
2. 按照鹏城国家实验室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生课程学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进行,论文研究结合鹏城国家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在鹏城国家实验室完成。
3. 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满足所在学科对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四、其它事项
1. 入学时间
本次录取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
2. 学费与奖助
学费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同类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在学期间,鹏城国家实验室为参与实验室重大攻关任务、承担研究助理岗位工作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供资助,资助包括科研津贴和绩效津贴,具体按照当年度鹏城国家实验室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3. 住宿安排
鹏城国家实验室在深圳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科研的相关条件。
4. 本简介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1. 鹏城国家实验室招生办
联系电话:0755-85902112
邮箱:yzb@pcl.ac.cn
鹏城国家实验室官网:https://www.pcl.ac.cn
鹏城国家实验室招生网址:http://yzw.pcl.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6001号鹏城国家实验室石壁龙园区。
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招生处
联系电话:0755-86560305
邮箱:yzbsz@hit.edu.cn
哈工大(深圳)研招网:https://yzb.hitsz.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工大校区H栋604
哈尔滨工业大学 鹏城国家实验室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