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科技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加强基础理论和在职人员进一步学习、提高的需要,我校2019年继续接收在职人员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人员(以下简称为旁听生)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申请人应在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
3、申请人应在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二、申请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所在学科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专著、获奖成果及主要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
(5)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查询本人学历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到的本人学位信息的截图。如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一般为2001年前获得的学历)、或无法查询到本人学位信息(一般为2008年9月1日前获得的学位),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交到我校研招办,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旁听资格。
2、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后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3、网上注册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相关信息。
4、签订协议
签订《旁听硕士课程协议书》,发放《旁听硕士课程通知书》,并将申请人的材料存档备查。
三、课程学习
1、经研究生院批准同意旁听硕士生课程的人员,应于秋季学期开学后与有关学科的教师共同商定选课计划,并于开学后2周内由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将选课计划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所有旁听生需办理旁听证。旁听生必须持旁听证听课及参加课程考试。
2、旁听生可以旁听所选学科的系列硕士生课程(总学分数不超过33学分)。可随校内全日制硕士生集中学习(时间为0.75-1学年),也可分阶段于4年内听完全部课程,最后累计学分。每学期开课前两周旁听生必须按照个人培养计划上网选(改)课。
3、旁听生也可根据本人需要,旁听单门或数门硕士生课程。
4、旁听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可随下届硕士生重修、重考该门课程。经重修或重考后仍有两门次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旁听资格。旁听生需在四年内完成申请学科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的学习及考试,逾期旁听资格自然取消。在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旁听生应及时登陆研究生系统或到本院(系)教学秘书处查询考试是否合格,以免耽误重修。旁听课程结束且各门课程考核合格,由学校发给旁听生课程成绩单。
四、学位申请
学习人员若希望申请硕士学位,需在我校完成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申请学位的课程学分要求后(包括外国语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部分学科需要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水平考试通过后方有资格继续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需在课程学习有效期内通过。
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相关规定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费用及其他
1、控制、环境、通信、计算机、管理、建筑类硕士生课程旁听费为每人15000元,其他专业旁听费为每人12000元。旁听生如因故不能坚持学习,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旁听生申请硕士学位,需按规定另行交纳相关费用。
2、旁听生仍为原单位工作人员,不具有我校学生学籍和学生身份,旁听生不能取得研究生学历,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相关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3、我校接收在职人员旁听研究生课程专业目录可参见研招办发布的“哈工大校本部硕士生招生学科目录与招生计划”中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填写专业名称,其中专业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学科、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学科不在接收范围内。
六、时间安排
2019接收在职人员旁听硕士生课程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 | 内 容 |
2019年5月27日-31日 | 申请者递交报名材料 |
2019年6月上旬 | 研究生院组织审核 |
2019年6月中旬 | 申请者完成网上注册 |
2019年6月下旬 | 签定相关协议,发放《旁听硕士课程通知书》 |
材料接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行政楼301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414004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基本情况表.xls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