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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8浏览次数:10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具体参见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统称学院)相关通知。推免生可以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

2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全部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在硕士入学第二学期即可开展博士生阶段的师生互选。

3. 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5年,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招生,可参见研招办官网联培专项招生介绍。

4. 继续鼓励推免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以便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及选课办法可于秋季学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http://hitgs.hit.edu.cn)相关通知。

5. 推免生在录取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导师互选具体申请流程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 定向生申请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6.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推免生。

7. 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程序说明如下:

1我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开通“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报名。报名途径:http://yzb.hit.edu.cn或“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1)已经报名“暑期夏令营”的考生

无论是否取得入营资格,均需登“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确认。考生使用夏令营报名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系统将自动读取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如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系统默认报考志愿为夏令营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信息。

2)其他考生直接登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信息。

每名考生可在系统中填报两个志愿(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类型只要有任何一项不同,即视为不同志愿)。

2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近期将陆续公布报名通知具体工作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3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科主要为我校2025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仅供信息采集时使用。2026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以公布的2026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录取学科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四、其他

1我校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包括对继往学业成绩的考核和复试考核两个部分,根据各学科特点的选拔需要,复试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重点考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外语水平、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身心健康以及思想品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素质

我校对报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考生分类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申请人须按相关学院要求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各类证书等材料申请直博的还需要提供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链接http://yzb.hi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20/8d/41fe34e646ebafe4f85fa3bf0dfb/58f7500e-03b9-4045-9893-a1d7df204774.doc)两封。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调取学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审核(此项工作一般在十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并在入学后对学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本工作安排只适用于接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其它类型免初试的考生。符合其它免初试条件考生的工作安排,可参见202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另发)。 

4. 以上未尽事宜或部分内容与后续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不符,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6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