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定本简章。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内容。
一、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2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官网、招生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统称“学院”)网站、学校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等。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申请-考核);本校符合硕博连读要求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4.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在读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6.我校部分专业启动面向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详见《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优秀生源快响行动的通知》。
7.各类专项计划还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具体参见专项简介。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推免生)
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2.硕博连读
面向我校在学硕士生进行选拔,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起可申请硕博连读,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含硕士阶段)。
3.申请-考核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进行选拔。2027年集中招生进行两次,第一次在2026年秋季学期进行(即秋季招生);第二次在2027年春季学期进行(即春季招生,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下达情况进行补充招生)。
4.优秀生源快响行动
面向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即将获得硕士学位优秀生源、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全年进行。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可以提前申请入校学习和科研工作。于计划年的3月或9月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以上招生方式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相关工作通知。
四、学习形式和学位类别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除部分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
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我校2027年专业学位招生包括: 0854电子信息、 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1交通运输、0862风景园林。
五、专项计划
(一)联合培养专项
1.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全日制非定向类博士研究生,面向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生;非全日制定向类博士研究生,接收专项内企业推荐的在职考生。
2. 国家实验室专项,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博士研究生(如:鹏城国家实验室、苏州国家实验室、启元国家实验室、太行国家实验室、中关村国家实验室等)。
3. 高等研究院专项,招收类型根据研究院需求确定(如:重庆高等研究院、安徽高等研究院等)。
4. 与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型大学联合培养、工程项目专项,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博士研究生(如:北京通研院、中移动、大湾区大学等)。
5. 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项,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征得联合培养单位院级单位同意方可申报,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应科研机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6. 学校产教融合专项,以未来工学院、地方研究院、产教融合基地或联合培养企业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如:未来工学院、地方研究院、青岛基地、中国商飞等)。
(二)其他专项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专项,招收全日制定向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
2.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
3.课题急需专项,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类可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
4.后续如有国家或学校的其他专项招生工作,将另行通知。
六、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
除国家及学校各类专项计划外,我校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类计划主要招收来自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骨干,进行专业学位校企联合培养。
七、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普博生为4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含硕士阶段)为5年,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及培养管理规定》http://hitgs.hit.edu.cn/2026/0727/c17546a398443/page.htm
八、学费与基本奖助学金
1. 学费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参见:http://hitgs.hit.edu.cn/2026/0203/c17440a387370/page.htm
2.基本奖助学金
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管理办法》http://hitgs.hit.edu.cn/2026/0727/c17343a398435/page.psp。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博士研究生提供1.5万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对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无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发放4万元/生·年导师津贴;对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无学业奖学金和导师津贴。
学生因故退学,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学费,学生按月退还学校学业奖学金。
九、住宿费
具有学校住宿资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新生,可申请住宿,住宿标准上限为2200元·生/学年。住宿期限以基本修业年限为准,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专项计划学生住宿安排按照专项相关要求执行。博士生选房时以当时公布房源为准,如中途退寝,按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住宿费。
十、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学科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对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进行调档和档案审核(应届考生档案在入学后进行审核),有关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申请人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或入学等资格。
4. 除部分国家专项外,我校联合培养类专项均为科研计划。
5.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7.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与博士招生工作相关的政策,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格物楼7 楼,邮编:150001,咨询电话:0451-86414004
(二)招生学院、学部、校区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网址:https://yzb.hit.edu.cn/8827/list.htm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