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专业人才选拔,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校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5.定向生申请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我校按照本办法要求,于夏季学期对外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具体可参见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https://yzb.hit.edu.cn/2026/0717/c22276a397589/page.htm)。
三、初审与复试
1.时间安排与要求
各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须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并报研究生院确认后方可公布。各学院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后,根据其发布的通知时间安排,分批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须按相关学院要求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各类证书等支撑材料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落实招生回避的各项要求。
2.材料审核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的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依据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
3.复试通知
各学院将通过哈工大研招网信息平台、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考生发送考核时间、方式等信息,考生也可拨打各学院联系电话确认是否进入考核环节。
4.复试
复试具体考核形式和相关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综合素质。业务考核以面试为主,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各专业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
各招生单位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采用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系统报名及确认
通过各学院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于9月21日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完成录取手续。未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接受确认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其预录取资格。
2.公示
2026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可访问预录取学院官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
3.申诉
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五、调档与录取
1.调档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此项工作需在10月底完成。
2.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于2027年7月-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科主要为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仅供信息采集时使用。2027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以学校公布的2027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录取学科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反招生规定、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录取或读研的资格。
4.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审核,若在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录取的推免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6.基本奖助学金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管理办法》http://hitgs.hit.edu.cn/2026/0727/c17343a398435/page.psp
7.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专项计划,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8.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单位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格物楼721室
电话:0451-86416113
电子邮箱:hityz@hit.edu.cn
2.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哈工大研招网
https://yzb.hit.edu.cn/22286/list.htm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