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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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关于我校2019年博士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定向类考生名单,现予以公布(见下附件),非定向类考生名单由各学院审核并陆续更新。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部分考生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4月18日可登陆研招办“申请考核博士报名系统”——“外语考场查询/准考证打印”模块,查询是否需要参加外语考核及外语考核地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可通过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查看。学科综合考试时间定于4月20日下午-22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咨询报考院系,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3)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4)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5)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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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关于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1.哈工大本校应届生及通信地址为哈尔滨市的考生请于12月2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院系领取;通知书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考生本人有效证件。2.通信地址为哈尔滨市以外的考生,通知书将于12月31日寄出,请留意查收。如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要变更通信地址请与报考院系联系更改。附件1:2019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zip秋季入学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下旬发放,届时请关注本网站的有关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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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78号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5.本次“申请-考核”接受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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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关于同意杨云龙等31人进行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导师考核、院(系)审核,专家组研究决定,现批准杨云龙等31人作为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论文准备工作。我校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论文的有关政策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后续协议签订、通知发放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准备工作人员名单》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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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关于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联系电话:0451-86414090转户籍科)。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3、档案关系: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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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关于公布2019年博士生调节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根据各院(系)上报和导师推荐情况,学校博士招生专家组讨论确定了学校调节计划的拟录取名单,现将通过学校调节计划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布如下:所有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即获得基础计划拟录取资格或者获得调节计划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11月月20日起,联系报考院(系)签订博士录取登记表及招生协议。选择春季入学的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2019年春季入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12月发放,2018年秋季入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中下旬发放。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8年11月14日附件:2019年博士生招生调节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姓名学号/报名号备注艾新玉17S011030陈翰麟17S108285陈红17S016027陈坤17S002011成国瑞17S130259初彦峰17S018081工程崔凯鑫17S104159工程杜佳欣17S011048韩硕17S118140工程黄丹17S012042黄腾飞17S130211工程纪媛17S125175解云鹤17S004014工程李红柏17S130247李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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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关于公布2019年我校第一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考核分数线的通知2019年我校第一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考核成绩现已公布,根据本次博士生申请考核的具体情况,现确定外语考核合格的分数为不低于45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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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关于公布我校2019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成绩及基础计划拟录取名单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19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现已结束,现将本次综合考核成绩及各院(系)基础计划拟录取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航天学院——力学航天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学院——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航天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航天学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理学院——数学系理学院——物理系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哈工大(深圳)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部分申请者经导师和学科共同推荐后,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部分优秀导师和学科的发展需要,将对这部分申请者进行审核,调节审核结果将于11月中旬通过研招办网站统一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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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2019年推荐攻博、硕博连读和第一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工作已经陆续完成。各院(系)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材料审核的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申请-考核”的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部分考生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10月18日可登陆研招办“申请考核博士报名系统”——“外语考场查询/准考证打印”模块,查询是否需要参加外语考核,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外语考核和综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考试地点可通过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查看。学科综合考试时间定于10月20日下午-22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报考院(系)网站或咨询报考院(系)。推荐攻博和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携带学生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另外,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3)本科和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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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为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及在职人员进一步学习、提高的需求,根据《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以下简称“接收同等学力博士”)。“接收同等学力博士”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2019年第一次“接收同等学力博士”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在我校导师指导下进行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与所在学科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其科研成果已获得或预计能够在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前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3、申请人应在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二、申请程序1.报名及材料提交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