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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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关于延迟公布2018年第二次申请考核博士调节计划名单的通知由于今年国家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的时间略有推迟,我校本次申请考核调节计划讨论名单的时间将顺延至5月26日前对外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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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关于补充招收2018年工程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研院发[2018]28号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新增了部分2018年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补充招生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领域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安排招生。二、招生导师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并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每名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内。对于承担多项重大或重要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可向学校申请增加1个招生名额。三、报考条件1.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3.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四、选拔录取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方式,具体的报名方式和考核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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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关于公布2018年我校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外语考核分数线的通知2018年我校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考核成绩现已公布,根据本次博士生外语考核的具体情况,现确定外语考核合格的分数为不低于45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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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关于公布2018年我校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外语考核成绩的通知2018年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外语成绩现已公布,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可登陆研招办网站研招办“申请考核博士报名系统”——“外语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本次外语考核成绩,外语考核合格的分数将于5月上旬在本网站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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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关于我校2018年第二次“申请-考核”专家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定向类考生名单,现予以公布(见下附件),非定向类考生名单由各学院审核后陆续更新。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部分考生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4月19-20日可登陆研招办“申请考核博士报名系统”——“考场查询”模块,查询是否需要参加外语考核,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21日上午,考试地点可通过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查看。学科综合考试时间定于4月月21日下午-4月23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咨询报考院(系)。另外,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3)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4)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5)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6)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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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关于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1.哈工大本校应届生及通信地址为哈尔滨市的考生请于12月2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院系领取;通知书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考生本人有效证件。2.通信地址为哈尔滨市以外的考生,通知书将于1月2日下午寄出,请留意查收。如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要变更通信地址请与报考院系联系更改。附件1:附件2018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rar秋季入学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下旬发放,届时请关注本网站的有关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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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6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68号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11]1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招生领域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安排招生。二、招生导师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并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每名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内。三、报考条件1.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3.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四、选拔录取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方式,具体的报名时间、方式和考核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67号)。五、有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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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6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67号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二、工作程序1.报名及材料提交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申请者还需认真准备如下材料:(1)《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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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关于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联系电话:0451-86414090转户籍科)。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3、档案关系: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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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关于公布2018年博士生调节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根据各院(系)上报和导师推荐情况,学校博士招生专家组讨论确定了学校调节计划的拟录取名单,现将通过学校调节计划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布如下:所有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11月月20日起,联系报考院(系)签订博士录取登记表及招生协议。选择春季入学的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2018年春季入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12月发放,2018年秋季入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中下旬发放。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7年11月10日附件2:2018年博士生招生调节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姓名证件号码李朋轩130123********0196张珈玮130283********605X何恩方130425********8119张凯130481********0654杨亚彬130982********941X李喜梅131025********3025邓旭东131125********1833尹旭才140123********0239史可142422********4556张哲142602********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