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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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哈工大考点关于考生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的说明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考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哈工大考点考生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要求说明如下:从考前第14天(12日起)开始,每日做好体温测量、自我健康监测,不同类别考生按照以下对应方式上报每日健康状况。如出现体温高于37.3度(含37.3度)或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我校。1. 考生为哈工大应届毕业生,通过“HIT学工”系统进行每日疫情上报,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立即报告学校。2. 考生为就读学校在哈市的其他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所在学校完成每日上报,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联系我校,考生所在学校要及时报告省招生考试院。3. 户口或居住地在哈市的往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通过“龙江健康码”的【每日健康打卡】栏目完成每日个人健康信息上报,如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我校。4. 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具体每日个人健康信息上报方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者报考学院另行通知,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联系我校。哈工大考点的所有考生须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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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2021年统考硕士哈工大(报考点)考前提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于12月10日开通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服务。所有在哈工大考点考试的考生请于12月15日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it.edu.cn)或提前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届时将会发布考场查询和防疫、入校等须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下载健康承诺书(https://www.lzk.hl.cn/ykpd),并做好考前14天个人体温自我监测,关于核酸检测、健康码等其它事项待确定后我校将及时对外公布。选择其它考点的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对应考点。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考试监督电话:0451-86414004 考试监督邮箱:hityzb@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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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关于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XX学院 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51-86210196)。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3、档案关系: 所有春季入学的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未按规定办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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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关于公布获得2021年第一次博士生招生调节计划 拟录取资格名单的通知根据学校博士招生专家组讨论结果以及导师的确认意见,现确定了获得学校调节计划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具体录取基金类别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所有获得我校2021年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含基础计划及学校调节计划),请于11月10日起联系报考学院签订博士录取登记表及招生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0年11月3日证件号码姓名备注231********0210陈冠华工程博士、科研基金360********3534汪志胜工程博士、科研基金320********2451骆博闻工程博士、科研基金320********0017金怀智工程博士、科研基金412********0030柴士童工程博士、科研基金510********3031黄超工程博士、科研基金230********1718王文博工程博士、科研基金232********0018郭浩工程博士、科研基金370********4427赵孟晨工程博士、科研基金230********1529孔维泽工程博士、科研基金610********1036罗朝欣工程博士、科研基金421********4222殷明睿工程博士、科研基金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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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关于公布2021年博士招生考核成绩及基础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我校考核环节工作基本结束,考核成绩及基础计划拟录取名单将在各学院网站陆续公布(各学院网站链接见附件)。附件: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天(力学)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航空宇航)航天(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深圳校区人工智能研究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分申请者经导师和学科共同推荐后,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部分优秀导师和学科的发展需要,将对这部分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10月末通过研招办网站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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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第一次“申请-考核”、推荐攻博、硕博连读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2021年我校第一次“申请-考核”、推荐攻博、硕博连读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根据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材料审核的名单,名单将在各学院网站陆续公布(各学院网站链接见附件)。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本次外语考核及学科综合考核均采用远程网络考核形式,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通知。附件: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天(力学)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航空宇航)航天(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深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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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33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使我校有志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读优秀硕士生尽早确认博士生资格,同时便于导师招收本校优秀在读硕士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我校在非应届毕业硕士生中进行硕博连读选拔,在应届毕业硕士生中进行推荐攻博选拔。2021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一、基本政策1、硕博连读面向我校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进行选拔,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下一年度转为博士学籍。学校鼓励非应届毕业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9]58号)。2、推荐攻博面向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选拔,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可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3、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自2019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满足相应报考条件的在读学生也可以申报,有关要求详见本年度具体工作办法。4、本次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学生占导师2021年招生名额。二、申请条件1、申请者应为推荐免试入学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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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35号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一、招生领域我校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为: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 具体招生学院和导师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目录”。二、招生导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校内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关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在这些工程项目中与相关企业有密切合作的校内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相关企业(行业)中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高水平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企业导师由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确定。工程博士招生名额包含在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内,来自企业的校外兼职博导原则上只能招收工程博士。三、学习方式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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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34号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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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5关于公示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见附件(2020博士录取名单公示.pdf)。名单公示至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与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414004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