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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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始发放。 适逢哈工大建校百年,我校特别设计并推出了2020年硕士录取通知书纪念版,供入学新生留念。 各学院将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陆续寄发通知书,邮寄地址为硕士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采集系统中考生登记的地址或网上报名时预留的邮寄地址。请各位同学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查收。 致敬百年,引领未来。哈工大愿以一世纪的规格功夫,与意气风发的你一同再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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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关于我校2020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2020年我校所有秋季入学博士录取通知书(含深圳校区)全部采用顺丰快递邮寄的方式发放,邮出时间为7月末,邮寄地址默认为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各位同学登录下面“通信地址修改系统”查看本人地址,如需要变更将原有地址修改为新的邮寄地址即可。同时本系统将于8月上旬再次开放,届时仍未收到快递的同学可通过本系统查询快递单号。通知书邮寄地址将以本系统最终填写的地址为准,请各位同学务必在系统中更新邮寄地址。通信地址修改系统网址(本系统7月16-24日开放地址修改功能,8月上旬开放快递单号查询功能,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http://hityzb.hit.edu.cn/zhxy-yjs-zs_v2/bscx/tzsdzcj。入学相关事宜的通知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各位同学留意查看。研究生院网址:http://hitg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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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1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研院发[2020]28号一、奖助学金设置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分为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部分。基本奖助学金覆盖全部推免生,根据学校规定按月发放(学业奖学金部分一次性发放)。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1. 基本奖助学金(1)推免硕士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额度分别为16000元和13000元,其中一等获奖比例不高于70%。(2)直博生入学后全部享受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 2. 专项奖学金表12021年优秀推免硕士生专项奖学金等级额度(元)获奖比例一等100005%二等500010%表22021年优秀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等级额度(元)获奖比例一等3000010%二等1000025%注:直博生一等专项奖学金包括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优秀专项奖学金两部分,获奖者除获得奖学金外还将获得国家颁发的获奖证书。二、评定办法1.奖助学金在复试阶段评定。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非定向类推免生,“1+3”辅导员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2.对于来自本校的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以大学期间综合考评成绩的排序为依据,并参考复试成绩;对来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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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哈工大关于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说明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说明如下:一、资格审核1. 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供(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供(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3.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4. 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上述顺序排好并合成一个PDF文件,于学院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考生必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核或录取资格。原件审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二、考核方式与内容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所有报考考生均需按时参加相关考核,具体如下:科目日期北京时间考核方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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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关于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XX学院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51-86210196)。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3. 档案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表: 所有秋季入学的考生入学时将档案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表提交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学院。4、档案关系: 所有秋季入学的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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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关于公布我校2020年第二次“申请-考核”调节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根据各学院上报和导师推荐情况,学校博士招生专家组讨论确定了学校调节计划的拟录取名单,现将通过学校调节计划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布如下:2020年第二次“申请-考核”所有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含基础计划及学校调节计划),请于6月30日起联系报考学院签订博士录取登记表及招生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0年6月28日附件:2020第二次“申请-考核”调节计划通过名单报名号姓名备注2020021617黄源欣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2153黄鹤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757张佳欣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620赵天宇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979张瑞玲2020022175吉姗姗2020021235张博伦2020021157曹铭2020021189郭思名2020022070朱梦成2020021378李慕航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821谈仕豪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373蒋琴琴2020021818侯国媛2020021184张凯2020022051黄瑞星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327王姝2020021854陈良斌全日制工程博士2020021502曾晓全日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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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关于2020年硕士生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档案转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的说明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说明如下(面向校本部新生):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XX学院党委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51-86210196、86213012)。3、档案和现实表现情况表邮寄:拟录取考生档案及现实表现情况表按照各录取学院的要求进行邮寄。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工资关系。定向就业类硕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不需转入我校。4、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统计:各学院会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硕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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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关于我校2020年第二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2020年我校第二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根据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材料审核的名单(包括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将陆续在各学院网站陆续公布(各学院网站链接见附件)。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本次外语考核及学科综合考核均采用远程网络考核形式,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通知。附件: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天(力学)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航空宇航)航天(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深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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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为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及在职人员进一步学习、提高的需求,根据《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及我校有关规定,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以下简称“接收同等学力博士”),具体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 申请来校进行同等学力博士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四年。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 申请人学术水平满足以下要求:(1)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已经开展了深入研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和获奖等,其中学术论文要求至少有一篇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且满足拟申请学科博士论文答辩要求);(3)前期研究工作已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要求;(4)科研成果已获得或预计能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4. 申请人拟申请的合作导师须已完整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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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哈工大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网络远程考核考生指南一、关于考核前准备1.按报考学院考核要求准备好软件、硬件、网络等条件和考试环境。2.选择相对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考核。3.按照报考学院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前的测试,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诚信承诺书》。4.保持联系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电话不再使用,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5.参加考核前,再次检查考核设备和网络状态是否正常,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考核全过程的应用程序。6.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进行咨询。说明:如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原件,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说明原因。二、关于材料原件的审核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照报考学院要求的方式完成材料原件审核:1. 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2.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 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4. 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5. 英语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等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原件。6. 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7. 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