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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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工大考点考前提示各位考生:欢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进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提示如下:一、考前准备1、有关材料准备(1)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2)准考证:须提前打印,正反面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场查询21日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正常考生统一安排在正心楼21日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异常考生统一安排在诚意楼哈尔滨工业大学考点考场分布在校本部一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诚意楼和正心楼。12月23日起,考生可登录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du.cn)或哈工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考场所在的具体教室号。因疫情防控和校园管理需要,今年我校考点不安排考前一天熟悉考场,建议考生提前通过电子地图熟悉校园地形和考场所在位置(https://map.hit.edu.cn)。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途中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抵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二、考试日校园及入口安排校外考生21日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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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2023年哈工大考点考场教室查询考场教室查询已开通,请点击查询。 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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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3哈工大报考点(2301)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延时的有关通知结合工作实际调整,现将哈工大报考点(230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延时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考生上传材料时间:即日起—2022年11月4日17:00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5日12:00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工大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http://yzb.hit.edu.cn/2022/1024/c8822a282841/page.htm)。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工大报考点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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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关于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拟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有关通知和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招考须知规定的有关条件。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学历教育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二、有关说明1. 本次“申请-考核”仅接受申请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生、部分专项计划博士生(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海外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仅部分学科招收,可具体咨询对应学科)、冰雪运动专项等)。2.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考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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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选拔的有关通知一、申请条件1.本次硕博连读申请者应为2021级2.5年学制推荐免试入学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本校全日制非定向、非应届在学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为:(1)推免生原则上须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2)统考生入学时的录取成绩原则上排名前30%。2.本次推荐攻博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处于延期阶段,最迟于2023年7月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且学业奖学金评定成绩原则上排名前70%。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申请的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生完全相同,但须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术型硕士生培养方案中制定的学位课程,具体要求由所在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统称“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1、2条的限制,具体要求为:(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2)经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3)以上申请等有关材料由招生学院存档备查。二、工作程序1.报名及材料提交通过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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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关于2022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我校2022年秋季入学博士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末发放。校本部通过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方式录取考生的通知书由学院统一发放;校本部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考生的通知书采用顺丰快递的方式邮寄,邮寄地址默认为考生报名时填报的通信地址,如要修改的通信地址的可登录“通信地址修改系统”点击登录,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变更邮寄地址,修改截止时间至:6月17日——6月21日;深圳校区所有秋季入学的考生由深圳统一发放或者邮寄,如需变更地址也登陆上述系统进行修改。邮递期间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快递,考生可通过顺丰速运官网、官方微信号查询邮寄情况,如需改派,请致电顺丰工作人员(程博17703604273)。其他涉及入学等相关事宜待确定后,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http://hitgs.hit.edu.cn),请各位同学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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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关于2022年研究生(校本部)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档案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欢迎你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说明如下(面向校本部新生):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XX学院党委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51-86210196、86213012)。注:户口、居民身份证姓名要准确一致(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不转户口)。3、档案邮寄:所有非定向就业类拟录取考生档案需按照各录取学院的要求进行邮寄。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除少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外,定向就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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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关于2022年研究生(校本部)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档案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欢迎你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说明如下(面向校本部新生):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XX学院党委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51-86210196、86213012)。注:户口、居民身份证姓名要准确一致(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不转户口)。3、档案邮寄:所有非定向就业类拟录取考生档案需按照各录取学院的要求进行邮寄。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除少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外,定向就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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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为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及在职人员进一步学习、提高的需求,根据《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及我校有关规定,2022年我校继续开展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来校进行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四年。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申请人学术水平满足以下要求:(1)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已经开展了深入研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和获奖等,其中学术论文要求至少有一篇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且满足拟申请学科博士论文答辩要求);(3)前期研究工作已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要求;(4)科研成果已获得或预计能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二、接收程序1.报名及材料提交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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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申请考核时间进度调整的有关说明根据当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进展等情况,现对我校2022年第二次博士生“申请-考核”有关工作时间安排作如下调整:时间内容5月8日前各学院、学部组织材料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5月9- 17日各学院、学部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以及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请关注报考学院、学部有关通知5月末组织录取,确定培养基金类型、调取考生档案、并签订录取协议6月中下旬发放秋季学期录取通知书注:以上时间及安排将视具体工作进程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