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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4-08-07浏览次数:965

研院发[2014]53号

    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在2015年博士生招生中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申请者本科或硕士毕业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

    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申请者本科毕业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日不超过8年(含8年)。

    4.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5.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结束后,申请者需认真准备如下申请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一份;

    (2)报考导师填写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下载)一份;

    (3)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下载)两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为不同老师,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4)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学历和学籍认证办法见附件3,下载);

    (8)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10)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务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或快递到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人:杨老师;邮编:150001。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资格审核

    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专家组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3.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申请者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1)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新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学习经历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4.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学科考核分为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两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院(系)确定。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

    5.录取

    各院(系)将导师考核意见和学科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校根据导师考核意见和学科考核结果,并参考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选择2015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3.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院(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对申请者的进一步要求、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实施细则等。

    4.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相关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

四、时间安排

    2015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

内  容

9月26日-10月12日

申请者网上报名

10月14日前

申请者提交或快递申请材料

10月25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11月1日上午8:30-11:30

外语水平考核

11月1日下午-11月3日

各院(系)组织学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11月中旬

组织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12月中旬

调取考生档案、发放春季入学博士录取通知书,秋季入学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在2015年6月中旬发放

 

注:以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附件下载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