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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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线代码及名称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学术学位[01]哲学330559090[02]经济学、[12]管理学、[1305]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方向)350609090[03]法学340559090[0502]外国语言文学370609090[07]理学310507575[08]工学1(不含工学2中的学科)320507580[08]工学2(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310507580专业学位[0251]金融硕士、[0252]应用统计硕士350609090[0352]社会工作340559090[0551]翻译硕士370609090[0851]建筑学、[0853]城市规划、[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不含空天力学专业领域和航空航天工程专业领域)、[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电气工程专业领域)、[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861]交通运输、[0953]风景园林320507580[0855]机械(空天力学专业领域、航空航天工程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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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哈工大关于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黑龙江省招委最新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 考生成绩是经评卷老师、招生单位和省招生考试院通过计算机和人工反复核准后对外发布,对公布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复核成绩。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限各科目各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原件。2. 2020年4月16日8:30—4月22日17:00期间,准备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it.edu.cn),点击【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按要求填写复核申请。考生对同一考试科目只能申请复核一次,我校仅接受网上系统申请,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3. 考生提交申请后,可随时查询申请是否通过审核,请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于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完成复核工作,考生可在2020年4月27日后登录该系统查询复核结果。4. 我校预计将于近期公布学校复试基本线,待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陆续公布复试名单,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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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哈工大关于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常见问答(2月22日)各位考生,以下内容是我校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并解答的广大考生近期关心的问题,希望相关答复能对大家有所帮助。1. 查询到的初试成绩,和在其他网站查询到的成绩不一样怎么办?答:202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2月21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查询中心】统一发布,请务必登陆该网站查询初试成绩。2. 准考证丢失,记不住报名号怎么办?答:考生如忘记考生编号或准考证丢失,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wb)重新下载准考证进行查询。3. 对初试成绩有疑义,如何复核,何时开始? 答:考生成绩是经评卷老师、招生单位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通过计算机和人工反复核准后对外发布,对公布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证件照在网上申请复核成绩。目前,黑龙江省已推迟考生向招生单位申请复核成绩的受理,我校也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安排,待明确后会及时对外公布成绩复核方法。当前还请你安心备考,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即可。4. 哈工大提供初试成绩排名么?复试线何时公布?我的成绩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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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哈工大关于2020年硕士生初试成绩查询及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的通知1. 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202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0年2月21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统一发布,届时考生可在该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效防止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保障广大考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决定推迟考生向招生单位申请复核成绩的受理,具体受理时间、受理方式、结果反馈等相关工作要求,需待我省各招生单位开学或恢复正常工作后另行确定。我校也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安排,待明确后及时对外公布成绩复核相关通知。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疑义,届时可按照我校后续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请。3. 我校目前已推迟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须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后及时对外公布,请广大考生安心备考,静候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4. 广大考生如有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咨询,可发送邮件至咨询邮箱或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留言,我校将安排专人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抗“疫”当前,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研究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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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关于推迟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最新通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迟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原定5月24日的考试时间是否推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请申请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it.edu.cn)相关通知。相关咨询邮箱:hityzb@vip.126.com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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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9哈工大关于硕士生初试成绩推迟公布、博士生“申请-考核”网报时间调整等工作通知我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为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研究生招生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lzk.hl.cn)统一对外发布。根据省招委最新通知,初试成绩的公布时间由原定于2月11日推迟到2月20日以后,具体公布时间届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通知。二、我校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进行适当推迟,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请广大考生静候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it.edu.cn)的后续通知。三、我校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网报工作将推迟至3月15日以后进行,网报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如因疫情原因导致的部分“申请-考核”材料无法办理,也请各位考生不用着急,待便于办理时再行补交。各位考生如尚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咨询邮箱(hityzb@vip.126.com),我们将及时解答。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静候通知,哈工大将始终与你们并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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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2020年硕士生复试和博士生申请-考核相关通知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哈工大研究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障考生健康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硕士生复试以及博士生“申请-考核”工作,有关具体安排,请广大考生静候我校相关通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考生们,特别是在湖北武汉的考生们,请从容备考。哈工大正在千方百计关心和支持大家,非常之时,特殊之地,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疫情过后,相信你们将在哈工大踏上更为精彩的人生新征程!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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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2020年硕士考场查询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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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哈尔滨工业大学考点公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哈尔滨工业大学考点考试地点:哈工大(一校区)正心楼、诚意楼。主 考: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副主考:沈毅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助理 高栋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周善宝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监察人员:李彦平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冯智勇哈尔滨工业大学监察处副处长考试当天考务办公室:正心楼103教室,电话:0451-86418152诚意楼102教室,电话:0451-86418153考试监督电话:0451-86414004考试监督邮箱:hityzb@vip.126.com请考生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特此公告!哈尔滨工业大学考点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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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信守承诺 诚信考试 -致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各位考生: 欢迎你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并预祝你在本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立身处世,诚信为本”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基本品德,更是一种责任、也是一个社会得以运行的准则;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它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这一点已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成为评价一个人必不可少的标准。诚信考试是对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考生思想素质的重要表现,请各位考生恪守诚信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绝不参与任何作弊行为,光明磊落,从容应考。我们真诚的希望各位考生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作风,勿让宝贵的诚信遗失在考场上。近些年来,少数考生受利益驱使,使用各种手段作弊,特别是利用高科技作弊呈上升趋势。这不但违背了“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有的行为甚至触犯了法律。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考试过程中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