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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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2020年硕士生复试和博士生申请-考核相关通知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哈工大研究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障考生健康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硕士生复试以及博士生“申请-考核”工作,有关具体安排,请广大考生静候我校相关通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考生们,特别是在湖北武汉的考生们,请从容备考。哈工大正在千方百计关心和支持大家,非常之时,特殊之地,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疫情过后,相信你们将在哈工大踏上更为精彩的人生新征程!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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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5博士生新生入学报到相关通知同学:您好!欢迎您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根据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本着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按照学校防控工作整体安排,假期间所有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学校不为学生提前返校安排住宿和科研工作等相关事宜。请您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不要提前到校。若有任何问题请提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联系邮箱:hityzb@vip.126.com)。哈工大研招办祝您新春快乐、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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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关于我校2020春季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由于我校博士录取通知书全新改版,2020年春季博士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往年略晚,请各位同学理解。2020年我校所有春季入学博士录取通知书(含深圳校区)全部采用顺丰快递邮寄的方式发放,邮出时间为1月中旬,邮寄地址默认为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各位考生登录下面“通信地址修改系统”查看本人地址,如需要变更将原有地址修改为新的邮寄地址即可。同时本系统将于1月下旬再次开放,届时仍未收到快递的同学可通过本系统查询快递单号。通信地址修改系统网址(本系统1月10-15日日开放地址修改功能,1月下旬开放快递单号查询功能,用户名和密码与报名系统一致):http://hityzb.hit.edu.cn/zhxy-yjs-zs_v2/bscx/tzsdzcj通知书邮寄地址将以本系统最终填写的地址为准,请各位同学务必在系统中更新邮寄地址。附件1:2020校本部春博入学须知.zip附件2: 2020深圳校区春博入学须知.zip秋季入学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下旬发放,届时请关注本网站的有关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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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9]90号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2020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5.本次“申请-考核”接受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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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关于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及档案关系转寄的说明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XX学院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51-86210196)。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3、档案关系: 所有春季入学的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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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关于公布获得2020年第一次博士生招生调节计划 拟录取资格名单的通知根据学校博士招生专家组讨论结果以及导师的确认意见,现确定了获得学校调节计划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具体录取基金类别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现将名单公布如下:2020年所有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含基础计划及学校调节计划),请于11月6日起联系报考院(系)签订博士录取登记表及招生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9年11月1日附件:获得2020年第一次博士招生调节计划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证件号码姓名140******31x赵飞扬371******730季树彬350******051林荣洲220******275赵国欣411******125刘稳371******939孙文海230******612唐伟康232******419周生宇222******225孙慧琦110******31X谢忱211******616尹帅371******667苏飘逸410******915祁超飞142******816高祥洲530******710宁友欢370******213李苑220******025张薇230******311刘清泉131******110李新年232******219任昊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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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关于公布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成绩及基础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我校综合考核现已结束,现将本次综合考核成绩公布如下: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天(力学)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航空宇航)航天(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深圳校区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部分申请者经导师和学科共同推荐后,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部分优秀导师和学科的发展需要,将对这部分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10月中下旬通过研招办网站统一公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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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关于公布2020年我校第一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考核分数线的通知2020年第一次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外语成绩现已公布,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可登陆研招办网站研招办“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外语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本次外语考核成绩。根据本次博士生外语考核的具体情况,现确定外语考核合格的分数为不低于45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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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关于我校2020年推荐攻博及硕博连读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2020年博士生招生推荐攻博及硕博连读材料审核工作已经陆续完成。学院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材料审核的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核内容为综合考核。学科综合考试时间定于9月26日-10月8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学院自定。另外,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3)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4)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5)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6)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19年9月26日附件1:申请考核——通过材料审核考生名单(陆续更新)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航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航天(力学)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航空宇航)航天(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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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关于我校2020年第一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2020年第一次“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学院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结果,讨论确定通过材料审核的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部分考生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9月26日可登陆研招办“申请考核博士报名系统”——“外语考场查询/准考证打印”模块,查询是否需要参加外语考核,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9月28日上午,考试地点可通过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查看。学科综合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咨询报考院(系)。另外,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1)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2,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4)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5)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6)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7)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
